长春市自来水公司评估机构选择项目 招标公告
作者: 时间:2020-10-16 13:18:41
项目编号:HTZB2020-9101、招标条件 长春市自来水公司委托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长春市自来水公司评估机构入围项目进行招标代理工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公开择优选取入围单位。 2、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市自来水公司评估机构选择项目 2.2服务内容: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对集团所属子公司、子企业资产出租出售进行评估并提供方案策划、出具相应评估报告。 2.3服务质量标准:依法依规优质服务 2.4服务地点:长春市 2.5服务期限:3年。 2.6入围数量:3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以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证券期货评估资质和财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 3.3近三年(2017年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 3.5有健全的内控制度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未有因执业质量与执业道德等问题受到处罚、惩戒或通报的记录,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3.6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7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办理;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如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htzbtai186@163.com),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证券期货评估资质证书、资产评估资质证书副本; 5、项目负责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6、近三年(2017年至今)至少完成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5.1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6日9时30分; 5.2递交地点: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5.3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5.4当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自来水公司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自来水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芳草街542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431-8511905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系人:田先生、王女士 联系电话:0431-87933788
|